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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關於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6年2月28日至4月27日,中央第五巡視組對安徽省進行瞭巡視“回頭看”。6月1日,中央巡視組向安徽省委反饋瞭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安徽省委對反饋意見高度重視、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在省委領導下,全省上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持問題導向、壓實責任,堅持綜合施策、精準發力,堅持彰化監視器安裝掛圖作戰、對賬銷號,堅持整體聯動、合力攻堅,整改工作有力有序開展並取得階段性成果。目前,所有巡視反饋問題均已全面開展整改,省委整改方案確定的76項整改任務都已完成階段性目標;面上開展的違規經商辦企業、行業協會和學會不規范、幹部人事管理突出問題、私設“小金庫”及基層黨組織長期不換屆、不按規定交納黨費、濫發津貼補貼、“酒桌辦公”等8個專項整治,大都基本完成整治任務;反饋意見中指出的30個具體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相關責任單位均向省委作出深刻檢查,並追究瞭有關責任人責任;同時舉一反三、著眼長遠,本著“不貳過”原則,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瞭一批規章制度和長效機制。

一、切實深化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巡視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堅定政治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堅守價值取向。我們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黨章黨規,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視察安徽重要講話和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深入學習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和中央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中央對巡視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不斷增強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一是堅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重要講話作為抓好巡視整改的根本遵循。習近平總書記就巡視工作發表的一系列重要講話,思想深邃、鞭辟入裡、旗幟鮮明、態度堅決,是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根本遵循,是做好巡視及巡視整改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動指南。6月1日中央巡視組向我省反饋意見後,省委立即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建立由省委書記負總責、各常委分工負責、相關部門牽頭、各級黨組織共同推進整改的責任體系,促進整改工作深入紮實開展,確保反饋意見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堅持把巡視“回頭看”作為對安徽工作和黨員幹部的極大關懷。開展巡視“回頭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的重要創新,向全黨發出瞭堅韌不拔、矢志不渝加強黨內監督的強烈信號,彰顯瞭黨中央從嚴管黨治黨的鮮明態度和堅強意志。我們認識到,中央對我省開展巡視“回頭看”,充分體現瞭對安徽工作的高度重視,對安徽幹部的關心愛護,是對我們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推動、對全省領導幹部的“政治體檢”、對全省工作的極大促進。我們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不斷增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聞過則喜的精神,以刮骨療毒的勇氣,確保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改到位、改徹底,為在中部崛起中闖出新路、建設創新型“三個強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堅持把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作為我們改進工作的有力指導。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代表中央的意見和要求,體現中央的權威。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一針見血、切中要害,給我們敲響瞭警鐘,拉響瞭警報,打瞭一針“清醒劑”;提出的整改意見和建議,實事求是、客觀準確,給我們開出瞭一劑“祛病良方”。我們把反饋意見作為解決問題、改進工作的有力指導,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以“不貳過”的決心和意志,一件不落、一招不讓抓好整改,既從點上抓具體事具體人,又從面上抓管黨治黨的落實,真正使巡視整改成為優化政治生態的重要台中市監視器抓手,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實踐。

通過廣泛深入的學習教育和思想動員,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進一步深化瞭對巡視整改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強化瞭黨性觀念和規矩意識,進一步堅定瞭從嚴管黨治黨的信心決心。全省上下思想統一、步調一致,切實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堅定地把中央對我省開展巡視“回頭看”轉化為做好工作的強大動力,在政治高度上突出黨的領導,在政治要求上抓住黨的建設,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真正以嚴的要求、實的作風、真的擔當抓好巡視整改。

二、切實解決黨的領導弱化問題,確保中央決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

針對反饋意見中指出我省“黨的領導弱化、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到位”問題,我們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建立貫徹條例“1+N”制度體系,堅定不移加強黨的領導,更好地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堅決抓好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嚴格履行整改主體責任。針對“省委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我們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以堅定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使命擔當,切實擔負起整改主體責任,拉緊責任鏈條,擰緊責任螺絲,建立責任體系,以嚴格的責任到位推動整改到位。

1.狠抓整改任務落實。針對“重部署輕落實,有的整改事項滿足於開會佈置、發文傳達,一些工作‘停在路上、懸在空中’;有的整改事項上不嚴、下不緊,工作沒有真正落實”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堅持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在省委常委會領導下進行,成立省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省委書記王學軍任組長,省委副書記李國英任副組長,省委常委、紀委書記王賓宜,省委常委、秘書長唐承沛,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陳樹隆,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鄧向陽為領導小組成員,對整改工作直接領導、全程推動、全面把關。二是召開省委常委會專題民主生活會,省委常委會班子及成員圍繞巡視反饋的問題,緊密聯系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對照檢查,深挖問題根源,開展積極健康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5個方面16條整改措施。常委同志之間相互批評37人次,提出45條意見,並進一步明確瞭整改方向和著力重點。三是堅持標準要嚴、措施要實,圍繞反饋意見,逐條對照,逐項梳理,深入研究制定《關於中央巡視組對我省開展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單》,並以省委文件印發。其中《整改方案》明確瞭76項具體整改任務和每項任務的責任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期限,《整改清單》包括以巡視反饋問題和意見建議為依據制定的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四是壓緊壓實責任,省委向直接管理的174傢黨委(黨組)一對一下發整改任務書,並同時抄送分管省級領導。任務書采取“基本+”的模式,“基本”的任務是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3類9項20個問題、所有地方和部門都要對照整改,“+”的部分是反饋意見中點名指出的具體單位和問題,並根據問題屬性,分門別類對整改任務、責任、時限作出嚴格規定。五是實行掛圖作戰,按照整改方案的部署,繪制整改“作戰圖”,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從任務安排、工作部署、責任單位到整改進展、整改結果,每個環節都詳細記錄在案,一個單位一個戶頭,一個問題一個卷宗,解決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六是註重整體聯動,對上一輪巡視反饋問題進行“回頭看”,梳理出10個整改不到位的問題,進行“再分析、再整改”,確保全面實現整改目標。七是做到專班負責,成立省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精幹力量集中辦公,建立協調管控平臺,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切實提高推動整改戰鬥力。

2.系統深入抓好整改。針對“有的問題整改就事論事,舉一反三不夠”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組織力量對基層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和深層次問題深入分析,著力從源頭上防范和解決問題。充分運用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結果,建立基層黨建工作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二是紮實開展“酒桌辦公”專項整治,共查處“酒桌辦公”典型問題20起,處理67人,公開通報8起典型案例。制定《省內公務活動禁止飲酒規定》,明確省內公務活動(除外事、招商引資等活動外)一律不準飲酒。三是對巡視問題深查細究,嚴肅查處“有的領導幹部在職時違規將行政權力轉移到協會、退休後到協會任職謀利”問題。責令省質監局停止執行《關於下放行政職能中事務性工作的通知》,將下放協會的所有行政職能全部收回。

3.紮實有效推進整改。針對“有的問題仍然存在、沒有切實整改”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做到“三個全覆蓋”。其一是整改單位全覆蓋。不論是反饋意見指名道姓的地方和單位,還是沒有被點名的,全部納入整改對象。省委管理的174傢黨委(黨組)均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深入自查自糾,嚴肅認真整改,確保各項任務落地有聲。其二是整改問題全覆蓋。要求所有單位嚴格對照巡視組反饋的問題進行排查,做到逐條對照、深入整改。174傢黨委(黨組)共查找問題4140個,均開展全面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其三是整改任務全覆蓋。要求各級黨組織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制定中央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安排省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174傢黨委(黨組)整改方案進行嚴格審查,對結合實際不夠緊、整改措施不夠實的25傢黨委(黨組)整改方案,責令修改完善後重新上報。二是強化督促檢查。制定《中央巡視組對我省開展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督促檢查辦法》,派出督查組隨機對2個市和8個省直單位開展第一輪實地督查,發出58份督辦通知書並跟蹤督辦。針對一些單位對照檢查不深入、舉一反三不夠等問題,約談5傢相關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責令限時糾正。九屆省委第十三輪巡視,將中央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情況作為巡視監督的重要內容。三是強化考核問責。制定《中央巡視組對我省開展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考核辦法》及評估驗收方案,對整改情況進行動態考核評估,並將考核結果作為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綜合考核重要內容。四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規范省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的意見》。五是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省環保廳實地督導,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點,防范發生系統性廉政風險。省環保廳黨組制定瞭《省環保廳貫徹落實省委全面從嚴治黨若幹意見實施辦法》《關於進一步排查廉政風險點強化防控措施的通知》,對7項下放的行政審批權力開展專項督查,制定7大類48項行政權力監管細則,建立健全42項制度規定。

4.持續用力加快整改。針對“有的問題整改緩慢,邊改邊犯”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突出立行立改,明確整改“時間表”和“施工圖”。對反饋意見中指出的41個地方和單位存在的30個具體問題,立即進行瞭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對反饋意見中指出的面上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瞭8個專項整治,集中攻堅、合力推進,目前大都基本完成整治任務;對反饋意見中指出的需要較長時間解決的問題,堅持跟蹤督辦,持續推進落實,確保半年內見到明顯成效,一年內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堅持定期調度,實行“一周一調度、一月一匯總、一季一報告”制度。省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後10次召開會議,把握整改進展情況,研究整改推進措施,調度整改重點工作。174傢黨委(黨組)每周五下午書面報告整改進展情況,沒有進展的也要零報告。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3傢責任單位,每周書面報告牽頭整改任務進展情況。三是加快工作節奏,全面提速超職數配備幹部整治工作。將超配幹部消化作為巡視檢查、換屆風氣督查的重點內容,發現問題嚴肅問責。對未完成消化任務的地方和單位,專門下發整改督辦通知,倒排工作計劃、實行盤點銷號。四是實行更加嚴格的幹部選拔任用方案預審制度。對沒有消化超職數配備幹部的方案一律不予審批;對已完成消化任務的嚴格職數把關,堅決杜絕新的超配。

(二)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針對“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頂風違規違紀問題明顯、幹部群眾對一些中央早就提出治理的問題反映依然強烈”問題,我們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紮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5.持續開展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整治。針對“違規經商辦企業多而不清”問題,我們在省直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開展瞭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就有關問題對28名廳級領導幹部進行瞭函詢,對7起典型案例進行瞭通報。截至目前,省直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已脫鉤、合並、劃轉、變更、註銷企業或退出企業股份181個。在此基礎上,正在研究制定規范市廳級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相關規定。針對省糧食局下屬3傢事業單位成立9傢公司的問題,省紀委督導省糧食局對9傢公司成立的報批、出資、日常經營、是否存在黨員領導幹部兼職或入股情況進行調查清理,撤銷3傢、註銷3傢,理順其餘3傢產權和經營關系,明確權責界限,糾正政企、政事、事企不分問題,對2名相關黨組成員進行瞭誡勉談話。針對省文化廳所屬文物保護中心利用壟斷地位謀利的問題,責成省文化廳立即對文物保護中心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省文化廳已註銷文物保護中心,督促8名兼職人員退還項目獎勵款25萬元,對6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警告、辭退等處分。

6.加強對協會學會不規范問題的專項整治。針對“協會學會亂而不治”問題,我們在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瞭行業協會和學會不規范問題專項整治。對未經審批兼職、超齡兼職、超屆兼職、違規取酬和獲取額外利益等問題進行瞭整改。查找主管部門及所屬行業協會和學會問題45個,已全部解決。反饋意見中指出的22傢掛靠的行業協會和學會不規范問題,已全面整改,兼職人員已退出,違規領取的報酬已清退,行業協會精簡合並或撤銷,33名相關人員受到處分,其中自我批評2人,批評教育10人,約談8人,責令作出深刻檢查3人,調離崗位1人,誡勉談話3人,給予警告處分4人,給予嚴重警告處分1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在此基礎上,研究完善領導幹部在行業協會和學會兼職審批把關、領導幹部兼職情況定期報告、行業協會和學會會費票據管理、行業協會和學會準入退出等制度機制。

7. 加強對私設“小金庫”問題的專項整治。針對“‘小金庫’禁而不絕”問題,我們在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16個省轄市105個縣(市、區)開展瞭“小金庫”專項整治。共查出“小金庫”174個,涉及金額6722.61萬元,已糾正處理“小金庫”164個,收回資金3754.15萬元,處理瞭38名相關責任人;其餘10個“小金庫”正按照規定程序抓緊處理,將於8月底前糾正處理完畢。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將“小金庫”治理工作納入財政部門日常監管和審計部門審計監督范圍。針對省農委違規套取資金的問題,責令省農委停止以文印費、租車費、網絡費等名義抵支食堂餐費等費用,對2名相關責任人員在前期約談基礎上給予調離和降級處分。針對省委老幹部局坐收坐支房屋租金的問題,責成省委老幹部局修訂財務工作管理辦法,嚴格預算外資金管理,對當事人進行問責。

8.加強對亂發津補貼問題的專項整治。針對“津補貼發放亂象叢生”問題,我們在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省轄市開展瞭濫發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對認定違規發放的項目一律責令停止執行,對違規發放的資金一律予以追繳。

三、切實解決黨的建設缺失問題,真正擔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針對反饋意見中指出我省“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擔當不夠、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問題突出”問題,我們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以黨章黨規黨紀為尺子,認真對照檢查,采取有效措施,推動管黨治黨真正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三)嚴格落實“兩個責任”,紮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針對“履行兩個責任不得力”問題,我們進一步樹牢從嚴管黨治黨意識,強化責任擔當,敢於動真碰硬,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9.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針對“省委政治擔當不夠,存在‘好人主義’,搞一團和氣,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溫不火’”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強化政治擔當。巡視“回頭看”以來,省委先後召開14次常委會會議、6次書記專題會議研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舉措,梳理問題線索,制定分類處理意見。4月15日,省委書記王學軍集體約談省直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求深化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強化責任擔當,堅決防止和糾正“不溫不火”問題,堅定不移全面從嚴管黨治黨。制定《關於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若幹意見》,明確全面從嚴治黨的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實行嚴格的工作考核和問責,逐級壓實責任。制定《關於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通知》,在省轄市、省直單位、省屬高校和省屬企業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清單制度和落實主體責任全程記實制度。二是狠抓責任落實。督促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省轄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省直單位、省屬高校、省屬企業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180餘人向省委書面述廉述責,全省5588名縣處級幹部和企事業單位中層幹部向上級黨委(黨組)書面述廉述責。三是敢於動真碰硬。切實用好“兩個責任”考核成果,對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全省8個省轄市和3個省直單位在年度考核中對所屬56個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嚴格落實廉政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制度規定,上半年對14名省管領導幹部實施約談或函詢,督促各省轄市、省直單位、省屬高校、省屬企業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約談所屬地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7253人次。省紀委對省直單位15起典型違紀案件進行瞭通報,給予11名廳級領導幹部黨政紀處分。

10.嚴肅督辦查處違規違紀問題。針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不力、巡視和審計發現大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線索、但很多問題高舉輕放甚至不處理”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條,拓寬監督渠道,創新監督手段,緊扣重要時間節點,強化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今年以來,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050起,處理1512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85人,並先後分10批對54起典型問題進行瞭公開通報曝光。其中6月份以來,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58起,處理21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91人,公開通報曝光3批17起。二是深挖細查執紀審查、巡視巡察中發現的“四風”問題線索。加大對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線索查處力度,健全完善相關問題線索移交機制,制定《關於省管幹部違紀案件中涉及其他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辦理意見》,加強跟蹤督辦,建立巡視辦、巡視組、被巡視單位三級整改臺賬,對巡視和審計發現移送的問題線索優先辦理,逐一編號、定期對賬、辦結一個、銷號一個。三是嚴格落實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要求全省各級紀委每月向上級紀委報送本地區線索處置和紀律審查數據,定期分析梳理和檢查督辦。研究制定省轄市紀委向省紀委報告線索處置和紀律審查情況的規定。四是紮實推進派駐監督全覆蓋,提升執紀審查能力。出臺《關於全面落實省紀委向省一級黨和國傢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設立36個派駐紀檢組和1個紀工委,實現對省直單位的派駐全覆蓋。選優配強紀檢組長、副組長,提高履職能力。針對池州市紀委和省工商局查處信訪件不力的問題,省紀委派出督導組指導對信訪件進行重新核查。池州市紀委經過重新排查後新立案17件,處分9人,正在核查16件。省工商局認真查辦有關信訪件,處分3人,通報批評1人,根據管理權限批轉有關市工商局調查處理185件。

11.切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針對“責任追究力度不大”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嚴格執行《安徽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加強對全省各單位落實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管黨治黨不到位、不盡責的,嚴肅問責、限時整改。二是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腐敗等問題的既追究主體責台中監視器廠商推薦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和黨組織責任。對銅陵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所屬單位發生的多起違紀違法案件上查一級。對全省醫療衛生系統、國土資源系統、環境保護系統腐敗案件和“山東疫苗”、扶貧領域侵占群眾利益等案件,實施“一案雙查”和責任追究,及時通報典型案例。三是對省直單位濫發津貼補貼、私設“小金庫”、領導幹部兼職兼薪等問題實施“一案雙查”。

12.著力提高紀檢監察隊伍執紀審查能力。針對“執紀審查能力不強,省紀委在查辦案件過程中,有的措施不當、工作拖沓”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著力提升執紀審查能力。在全省紀檢監察系統深化“爭做守紀模范、爭當執紀尖兵”活動成果,開展“比學習、比作風、比貢獻,爭當優秀紀檢監察幹部”活動,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加大幹部業務培訓力度,今年上半年舉辦培訓班17期、培訓幹部1900多名,選派50名幹部參加中央紀委培訓。從全省紀檢監察、政法系統、審計等部門選拔10名業務骨幹充實到機關紀檢監察室。二是著力改進執紀審查措施。修訂全省查辦案件考核辦法,對排名靠後的省轄市紀委書記進行約談。著力轉變執紀審查理念和方式方法。

(四)堅持從嚴管黨治黨,不斷加強黨的組織建設。針對反饋意見提出的“一些黨組織軟弱渙散、形同虛設”問題,我們持續深入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不斷增強各級黨組織的整體功能。

13.大力加強黨的組織建設。針對“一些省直部門和事業單位業務工作‘踩油門’、黨建工作‘掛空擋’、管黨治黨‘燈下黑’”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督促省直部門和事業單位黨組(黨委)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組(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深入開展省直單位“從嚴落實機關黨建責任推進年”活動,督促成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形成黨組(黨委)書記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機關黨委具體負責、處室負責人“一崗雙責”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組織開展省直機關領導班子黨建考核工作,逐一進行對照評分,督促抓好問題整改。二是組建督查調研組對全省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情況開展專項督查,舉辦全省貫徹兩個條例和我省配套制度培訓班。開展黨組清理規范工作,對全省已設立的4704個黨組進行全面摸底,共撤銷黨組19個、新設黨組26個,調整超過規定人數標準配備的黨組成員111人,調整擔任黨組成員的非領導職務人員65人。三是持續深化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全省倒排確定1568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按照分類施策原則,通過領導幹部掛點、結對單位幫扶、選派第一書記、分級重點跟蹤等措施,認真抓好整頓提高工作。目前,所有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都制定瞭整改方案並報上級黨組織審核同意,784個完成瞭整頓任務。針對一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責成宿州市委對巡視反饋的基層黨組織班子配備不齊、內耗嚴重問題,通過內挖、外選、下派等途徑配齊配強班子,持續抓好問題整改;調查核實並認真處理埇橋區欄桿鎮劉寨村“收費”發展黨員問題。

(五)嚴肅黨的政治紀律,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針對反饋意見提出的“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時有發生”問題,我們堅持教育和管理監督並重,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嚴格遵守“六項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做到對黨忠誠、幹凈幹事、敢於擔當。

14.全面加強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監督管理。針對“有的黨組織和黨員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嚴格領導幹部日常監督管理。加強巡視監督,發揮政治巡視威懾、遏制、治本作用。認真貫徹中組部關於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實施細則,今年以來對領導幹部開展提醒839次、函詢303次、誡勉175次,涉及廳級幹部21人。正在研究制定《安徽省部門和單位管理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安徽省省管領導幹部任前經濟責任告知辦法》等制度,今年計劃對55名省管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已完成31個。暢通12380“四位一體”信訪舉報平臺,加大舉報受理和查核力度,今年以來共受理舉報233件,查實13件,處理6人。針對省政府法制辦、省貿促會編造文件和會議記錄的問題,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瞭追責。二是加大黨政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監管力度。嚴格完善登記備案人員信息庫,建立登記備案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報備責任,擴大報備范圍,確保省管幹部、重點人員應備盡備。今年以來,全省新增備案人員16739人。嚴格因私出國(境)審批。嚴格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對各市組織開展檢查,督促86傢省直單位進行自查自糾。

15.堅決查處對抗組織監督的行為。針對“個別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幹擾對抗組織監督”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加大對幹擾對抗組織監督問題的查處力度,上半年巡視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的問題110個,查處對抗組織審查違紀行為46人。二是深入開展“打擊農村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懲處瞭一批鄉霸、村霸和“黑惡”村官。針對個別村幹部攔截毆打反映問題群眾的問題,督促泗縣縣委對該縣時邵村黨支部書記顧翠英進行立案調查,給予顧翠英開除黨籍處分,並通報全省。針對個別縣法院主要負責人公然質疑巡視工作必要性的問題,責成宿州市委給予靈璧縣法院原主要負責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法院黨組書記職務,並按程序提請免去其法院院長職務。針對省委老幹部局不如實回復省紀委關於兼職取酬函詢的問題,責成省委老幹部局立即整改兼職取酬問題,退繳兼職取酬款。

(六)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針對反饋意見提出的“選人用人問題突出”問題,我們牢固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四個凡提”要求,嚴把選人用人關口,強化責任追究,切實營造風清氣正選人用人環境。

16.嚴格按規矩選人用人。針對“存在買官賣官、帶病提拔”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堅持好幹部標準,切實將幹部選準、班子配強。註重發揮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堅決把好人選政治關、作風關、能力關、廉潔關,切實將政治強、懂專業、善治理、敢擔當、作風正的優秀幹部發現出來、使用起來。二是嚴肅處理買官賣官人員。加強紀檢、組織、審判、檢察機關的溝通協作,對反饋意見指出的34名受到開除黨籍以上處分的省管幹部,特別是涉及買官賣官的14人和存在“帶病提拔”的27人違紀事實進行梳理,嚴格甄別界定,及時掌握信息,建立和完善“特別監督檔案”,依紀依規從嚴追究買官賣官者的責任,共計處理瞭107名相關人員。三是註重提高考察質量。嚴把選人用人關口,對問題沒有查清、疑點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作為提名人選。縣(市、區)黨委換屆期間,對收到的77件反映有關換屆人選舉報逐一查核,3人被取消人選資格,3人不再提名。四是強化選人用人責任追究。正在研究制定《關於對“帶病提拔”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過程進台中防盜監視器行倒查辦法》,對違規失責等問題,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問責責任人。深入開展幹部人事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省直各單位自查問題256個,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機制153項,問責相關人員48人。省委組織部對24傢省直單位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和督促整改問題65個,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問責相關人員20人。

17.嚴格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針對“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嚴”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加大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政策宣傳力度,編制《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政策匯編》,發放各單位組織學習,使填報對象明確填報要求、知曉填報紀律,做到如實規范填報。二是對多名幹部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形進行全面倒查,並嚴肅批評教育,要求重新填報;對少數未報告股票金額較大、房產面積較多幹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瞭專項核實,對當事人進行嚴肅批評,並責令作出深刻檢查。三是用好抽查核實結果,對2015年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驗證工作中發現的違規和不如實報告問題,責成相關單位將1人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給予2人黨內警告處分、1人調整崗位、4人誡勉處理。四是督促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嚴格執行提任人選隻有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經過核實後才能提交會議研究的規定,結合換屆風氣巡回督查、選人用人突出問題專項檢查等,對16個省轄市、24個省直單位執行“凡提必核”情況進行重點檢查,責成相關單位進行嚴肅問責處理。

四、切實解決廉政風險較大問題,堅決打贏反腐敗鬥爭這場硬仗

針對反饋意見中指出我省“廉政風險較大、違紀違法問題易發多發”問題,我們保持零容忍的態度不變、猛藥去疴的決心不減、嚴厲懲處的尺度不松,堅持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結合,堅決打贏反腐敗這場輸不起也決不能輸的鬥爭。

(七)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繼續高懸反腐利劍,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確保權力行使不偏向、不變質、不越軌。

18.著力查處重點領域腐敗。針對“重點領域腐敗問題仍然突出”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突出整治重點,對工程項目、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國有企業等領域涉嫌以權謀私、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等腐敗問題,進行重點排查,嚴厲懲治。今年以來,查處涉及工程項目、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等重點領域腐敗的廳局級幹部7人,占總數的25.9%。二是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和管人、管錢、管物等重點人員、重要崗位的監督。三是立足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今年以來,省本級開展談話函詢342件,同比增長71.9%。四是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監管制度,采取巡視、抽查、專項督查等方式強化監督和管理,並在2016年第一輪巡視已經實現省屬骨幹企業全覆蓋的基礎上,加強對國有企業巡視整改情況的監督。針對國元證券原總裁助理王衛寧職務侵占違法問題,責令省國資委黨委、國元控股集團黨委深刻反思整改。國元證券黨委給予王衛寧等人開除黨籍處分,並舉一反三,采取全面排查企業廉潔風險、建立風險智能管理系統等措施,防止違法問題再次發生。

(八)嚴肅查處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鞏固黨在基層的執政根基。堅持嚴字當頭,重點督辦,讓人民群眾在反腐倡廉中有更多的獲得感。

19.推動反腐觸角向基層延伸。針對“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量大面廣”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嚴格落實縣鄉黨委主體責任,堅持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縣鄉紀委的主要任務。組織召開重點督辦省轄市紀委書記集體約談會,首批對16個縣(區)進行重點督辦,層層傳導壓力。二是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重點督辦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通知》,重點查處和糾正在低保報批等方面優親厚友、尋租謀私,套取和冒領惠農資金、危房改造資金和救濟款,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遷安置中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嚴重問題。嚴肅處理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吃拿卡要甚至欺壓群眾的違紀行為。今年以來,共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2637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747人次。其中,6月份查處465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27人次。

(九)牢固樹立“打持久戰”思想,堅定不移地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堅決貫徹執行中央懲治腐敗各項決策部署,持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不斷形成強大震懾,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濃厚氛圍。

20.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針對“少數幹部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問題,我們進行瞭以下整改:一是持續加大執紀審查力度。中央巡視“回頭看”以來,先後查處瞭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程效先,省民委副主任沙聖虎,省司法廳副廳長程瀚,安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范先漢等一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二是堅決減少存量、遏制增量,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分類處置問題線索,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做到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今年1至6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26899次。其中暫存164次,僅占0.6%,同比下降58.8%。三是發揮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作用,加強執紀執法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細化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和辦案過程中協作配合的具體規定,建立日常聯系制度和經常性報告制度。四是加大以案說紀和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剖析嚴重違紀違法幹部的典型案例。今年以來,向社會公開發佈副處級以上幹部紀律審查信息32起,其中6月份以來發佈4起,切實發揮警示、震懾、教育作用。

五、切實抓好後續整改工作,確保全面如期完成各項整改任務

在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我們將突出堅持黨的領導、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再接再厲、乘勝追擊,堅決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罷手,確保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

(一)強化責任擔當,始終把整改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堅持主責就是守責、守土必須盡責,始終把抓好巡視整改擺上重要位置,納入重要日程,克服“好人主義”,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省委常委會將進一步加強對巡視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謀劃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指導糾正。各級黨組織始終擔負起整改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履行好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把整改責任壓實到崗、傳導到人、延伸到“最後一公裡”,以嚴格的責任到位推動整改落實到位。

(二)堅持緊盯不放,確保各項整改任務落到實處。對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項和30個基本整改到位的具體問題,按照《中央巡視組對我省開展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考核辦法》及評估驗收方案要求,嚴格督查和評估驗收,認真跟蹤問效,防止出現反彈;對174傢黨委(黨組)自我查找出的4140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動態評估,加強定期調度和跟蹤督辦,嚴肅約談整改滯後單位主要負責人,確保按時限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對需要不斷深化的幹部人事管理突出問題、不按規定交納黨費、濫發津貼補貼、“酒桌辦公”等專項整治,發揚釘釘子精神,持續用力,不達目的決不收兵;對需要舉一反三、長期堅持的21個整改事項,堅持掛賬不銷賬,咬定青山不放松,確保久久為功、善作善成。

(三)註重標本兼治,著力強化建章立制工作。更加註重治本,著力從個性問題中找出共性問題,從“面”上問題挖掘“根”上的原因,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制定省級層面巡視整改制度建設清單,明確制度建設任務,加快制度建設步伐,做到工作推進到哪裡、制度就覆蓋到哪裡,問題出現在哪裡、制度就完善到哪裡,切實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今年以來,省級層面已出臺制度性文件68件,其中6月以來出臺31件;省委制定有關加強黨的領導、全面從嚴治黨等制度性文件37件,其中6月以來制定16件。年內,省級層面還將有針對性地出臺40項制度。一是加強黨的領導方面。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和省委“1+N”制度體系,“1”是《中共安徽省委工作規則》,“N”是細化條例要求的其他15項配套制度,切實建立起省市縣三級黨委執行《條例》系統性的制度體系。二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方面。制定出臺省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機制信息化平臺,完善並用好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工作平臺、中央文電辦理平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平臺、中央及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平臺“四大平臺”等。三是加強黨的建設方面。制定出臺《省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責任清單(修訂)》《市廳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責任清單和考核評價辦法(修訂)》《基層黨組織換屆情況定期報告制度》《黨費收繳工作定期公示制度》《省直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意見》《省轄市、縣(市、區)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等。四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制定出臺《關於依法懲治重點領域腐敗犯罪的工作意見》《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管理辦法》《規范市廳級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相關規定》等,強化監管,堵塞漏洞,以科學有效、務實管用的制度機制保障和鞏固整改成效。

六、切實運用巡視整改成果,著力構建全面從嚴治黨長效機制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及省委《關於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若幹意見》,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好巡視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長效機制,不斷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

(一)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進一步加強理論武裝,堅定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不移向黨中央看齊,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把各項工作放到黨和國傢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和推進,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中央要求的堅決照辦,中央禁止的堅決杜絕,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確保中央決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二)完善運行機制,堅定不移加強黨的領導。深入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重要法規,認真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工作規則》及相關配套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充分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事業。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實施辦法》和《關於進一步規范各級黨委重大事項決策行為的意見》,堅持和完善常委會集體領導制度和議事決策機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將把牢方向、依法依規、民主集中、落實責任貫穿到黨委重大事項決策的全過程,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

(三)完善責任機制,堅定不移加強黨的建設。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進一步完善問責制度,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對管黨治黨不到位、不盡責的,嚴肅依規問責,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以問責常態化促進履職到位,推動管黨治黨真正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不斷建立健全科學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堅持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大考核權重,完善考核指標、考核內容、考核方式,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推動黨的建設全面加強、全面進步。建立健全全面從嚴治黨情況報告和檢查制度,堅持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監視器安裝台北作年度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嚴格落實基層黨建工作“三個清單”,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真正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堅強戰鬥堡壘。

(四)完善懲防機制,堅定不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貫徹中央要求,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嚴格尊崇黨章,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真正把紀律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大力推進巡視、審計監督、重要崗位幹部交流輪崗、制度規范“四個全覆蓋”,切實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認真落實省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堅持力度不減、尺度不松、節奏不變,自覺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旗幟鮮明地支持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責任。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著力營造積極向上、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從政環境,激發廣大黨員幹部堅定地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提出的“一大目標”高高舉起來,“五大任務”全面落到位,奮力在中部崛起中闖出新路,堅定地向全國第一方陣沖刺,努力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安徽篇章!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51-12388;郵政信箱:安徽省紀委信訪室;網絡監督方式:http://anhui.12388.gov.cn。50C1D7AE9DE0F9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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